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固体废物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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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9-16] [阅读:0] [关闭] [返回]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固体废物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固体废物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嵩滨路180

建设内容: 

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市鄞州双能有色金属固废利用厂(普通合伙))成立于1982年,于201810更名,主营业务为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镍废物、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含锌废物、废催化剂的收集、贮存、利用

企业于20259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固体废物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1023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批复(鄞环建〔2025102号)。

本项目于202511月开工建设,202671日竣工,20267起调试。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项目从存在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目前项目已建成投产,厂房实际危险废物最大储存能力为5000吨,年周转量为1.5吨。其相应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已具备验收条件,故就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固体废物仓储项目进行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危废贮存仓库内设置负压抽气,对整个车间进行废气收集,车间集气风量为32000m3/h,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渗滤液随危险废物一并进入现有生产厂区(咸开路208)配料工序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定期送至现有生产厂区(咸开路208)还原熔炼车间配料工序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中的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宁波鄞州鄞滨水务有限公司滨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要减速行驶;设置机动车禁鸣喇叭等标记;加强运输车辆司机的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进行装卸作业时要严格实行降噪措施,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作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更换后,将直接转运至现有生产厂区(咸开路208号)的次生危废仓库(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最终委托北仑固废进行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避雨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危废仓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已落实防风、防晒、防漏、防渗要求。仓库门上已张贴相应标志标牌,室内设有危废分类标识将危废分类放置。企业已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台账工作。

本项目仓库(包括渗漏液收集池等)防渗采用高固含抗渗透型环氧地坪涂料,具有耐磨损、耐碰撞、抗腐蚀及抗渗透等综合性能。

根据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企业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1118日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212-2025-117-M

企业已落实应急物资及相关应急措施厂区内设有1地下式事故应急池(容积528m³),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暂存要求,保证环境安全。

6其他

企业已于20267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212MA2CKE1L7H004W

公示期限:2026916~2026101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
https://www.nbsn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9265827659

 


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916日 

附件:

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固体废物仓储项目(最终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